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1-07-15 点击数:

1. 进入研究室所有人员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2.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外来参观、学习、进修人员进入研究室应得到批准并进行登记,遵守研究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经批准的来研究室参观、协作、工程维护和仪器调试(或维修)的外来人员必须有本研究室人员陪同。

3. 研究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研究室特殊工作区需经研究室负责人同意: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患发热性疾病;
 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5)妊娠;

4. 所有研究室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生物安全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5. 从事研究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检验技术,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刷、保洁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 研究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研究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实验操作过程严格按照生物安全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7. 严格按照要求管理菌(毒)种,菌(毒)种在使用、保藏、转运、销毁过程中发生被抢、盗、遗失等事故,不得隐瞒,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生物安全负责人、保卫部门、中心领导和公安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8. 如发生研究室生物安全事故,应立即对被污染的表面或物品进行消毒,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中心分管领导。
9. 实验区发生泄漏事件或溢出事件影响到办公区人员安全时,办公区人员应及时撤离。在明确撤离指示后不得再进入返回实验区。撤离路线按照通道中“安全通道”箭头指示,有序撤离。

10. 实研究室生物安全监督员定期巡查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督促纠正。

11. 研究室监控设备管理人员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电路、线路检查,定期备份管理监控信息,以备需要时可以及时提供相关监控资料。

12. 研究室废气、废物和废水处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详细记录,以备检查。

13. 安保人员定时巡查,尤其是节假日和夜间,防止安保事件发生安保人员或研究室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分管领导。


                               近海流域环境测控治理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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